各会员单位,在渝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:
经理事会研究,并报市工业行业综合党委同意,决定召开第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。为此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1年4月21日(星期三)下午2时至5时30分。
二、会议地点
重庆市渝北区红叶路1号(重庆雾都宾馆.太阳城酒店一楼大会议厅)。有自备车辆可用导航引道,领票免费停车。
三、参加人员
(一)各会员单位负责人,理事会成员单位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),监事会成员单位负责人;
(二)联合会顾问,市新材料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;
(三)市经信委领导、有关处室(材料处、化工处、电子处、消费品处、装备处、科技处、节能处、融资处)负责人;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有关领导。市民政局有关领导,市发改委工业处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创新处负责人。
(四)有关区县经信委、工业园区管委会、市级有关行业协会、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有关驻渝机构、金融保险律所单位负责人;市级有关新闻媒体记者等。
(五)第二批(2018-2019)重庆新材料重点产品、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单位、新材料研发创新英才、新材料制造工匠评选的获奖单位代表、先进个人。(见附件名单)
四、会议内容
(一)听取和审议理事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,以及2020年财务收支报告、监事会工作报告。
(二)增选二名副会长,确认二届理事会四次、五次会议选举的理事会新成员名单,通报二名副会长辞职事项。
(三)决定以北京金开律师事所重庆分所为依托,在该所设立“新材料行业法律维权工作站”,并颁发牌匾;
(四)通报表彰第二批(2018-2019)重庆市新材料重点产品、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单位、新材料研发创新英才、新材料制造工匠评选工作评选出的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,并颁授牌匾、奖杯、证书。
(五)听取工作意见建议,融资服务政策专题报告。
(六)有关领导讲话。
五、注意事项
请各参会人员自行前往,提前20分钟进场。中午12.30分开始报到,领取资料,下午2.00时准时开会,5.30分结束。为此,请各单位领导按时参会,原则上不准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并请在4月19日前将参会人员信息上报联合会秘书处。远郊区县的人员可在4月20日下午报到。如需住宿,请与会务组联系,费用自理。
会务联系人(秘书处):李 程 18580412861
周后清 13628215806
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
二O二一年四月十三日